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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百伦商标维权案在中国赢得罕见胜利

来源:纽约时报中文网 时间:2019-03-27 作者:皮革人才网 浏览量:

美国知名体育用品大厂新百伦(New Balance)在中国的一场知识产权纠纷中罕见胜诉。法院命令大陆5家制鞋厂和售鞋商支付相当于25万美元的罚款,因为这些企业使用New Balance的斜体N识别标志。

纽约时报中文网援引《中国知识产权》杂志的报导说,周一(4月24日)苏州中级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初步判决,对这5家公司进行罚款,因为它们违反了去年9月发布的禁止它们用斜体N标志出售鞋子的命令。

这笔25万美元的罚款将纳入国库。该法院将在5月底宣布最终判决,届时新百伦可能会得到损害赔偿。

新百伦负责企业全球交流的高级经理艾米?道(Amy Dow)对纽约时报证实了罚款,她说,这五家公司用的牌子都是New Boom。

多年来,外国品牌一直在与低质量的中国制造商作战,这些厂商制造了大批的廉价山寨产品,采用的招数是:模仿了正版品牌制造商产品的所有方面,但却只对品牌名称稍作改变。

对新百伦来说,这意味着消费者会遇到New Boom、New Barlun和New Bunren等品牌,它们都受到中国商标法的保护。

艾米?道在一封回答记者提问的电子邮件中写道:“寄生品牌正迅速成为中国境内最可怕的‘假冒’形式。”

艾米?道说,另外一家中国法院本月在一项裁决中,判处制造New Bunren牌鞋子的公司支付给新百伦55万美元的赔偿。另外,新百伦也在起诉使用New Barlun牌子的制造商。

在中国,商标通常被授予首先向政府提交申请的人。这导致人们争先注册知名品牌的商标,这种做法被称为“商标占位”。与美国不同,在中国提交商标申请的人不必给出申请的理由。

许多西方公司,比如苹果和星巴克,以及包括川普总统在内的名人,都在中国使用自己名称的权利上陷入长期的法律争斗的困境。

商标律师说,很少有公司能在中国打赢临时禁令的案子,这使新百伦案很不寻常。

在过去25年里一直在大中华地区从事知识产权业务的律师道格拉斯?克拉克(Douglas Clark)说,他想不起来有过中国的法院对违反临时禁令的行为处以这么高罚款的案例。

但就在10个月前,中国的法院维持了原来的一项裁定:新百伦的中文商标侵犯了首先注册该商标的商人的权利。法院当时命令新百伦向这名商人支付73万美元,而原先判决的罚款金额是140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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