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海关在进境寄递渠道连续查获3批鳄鱼皮制品,共计205件。目前,已作进一步处理。
海关提醒: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规定,除合法持有《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并按规定办理海关手续外,禁止贸易、携带、邮寄濒危物种及制品进出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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